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印發福建省人工智能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
閩工信規〔2026〕1號
各設區市工信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經發局,各有關單位:
現將《福建省人工智能項目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6年2月4日
(此件主動公開)
福建省人工智能項目實施方案
根據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福建省推動人工智能產業發展和賦能應用若干措施》(閩政辦〔2025〕30號),為規范省級人工智能相關項目組織實施,推動我省人工智能產業加快發展和賦能應用,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圍繞國家深入實施“人工智能+”行動的決策部署,搶抓人工智能發展重大戰略機遇,堅持創新引領、注重實效、自愿申報、公開透明的原則,強化政策引導作用,聚力發展行業垂直模型、新一代智能終端、智能體等新技術新產品,培育壯大重點骨干企業,打造提升高能級公共平臺,加快人工智能產業發展,推動“人工智能+”深度融合應用,賦能我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二、支持范圍及標準
本方案所稱人工智能項目,主要包含人工智能優質行業垂直模型、人工智能優質產品、人工智能創新優質平臺、人工智能優質企業、采購算力服務補助等項目,采取最高限額、分檔補助等方式予以支持。
(一)人工智能優質行業垂直模型。支持培育人工智能優質行業垂直模型,綜合考慮項目投入情況、技術先進程度、升級可持續性、用戶使用評價和推廣成效等因素,對人工智能優質行業垂直模型,分A、B、C三檔分別給予1000萬、600萬、300萬元的補助。補助金額不超過項目總投入的30%。采取分階段補助方式,認定后撥付50%,項目完成并通過驗收后撥付剩余部分。
(二)人工智能優質產品。支持開發新一代智能終端、智能體、智能芯片、智能裝備、具身智能、腦機接口等人工智能優質產品,綜合考慮產品的技術創新、推廣應用成效和用戶側評價等因素,對人工智能優質產品給予一次性50萬元獎勵。
(三)人工智能創新優質平臺。支持建設人工智能創新優質平臺,綜合考慮平臺建設投入、研發創新能力、共享服務水平等因素,對優質平臺牽頭建設單位,分A、B、C三檔分別給予500萬、300萬、100萬一次性補助。補助金額不超過平臺建設實際投入的50%。
(四)人工智能優質企業。支持培育人工智能優質企業,綜合考慮綜合實力、研發創新、市場應用等因素,對優質企業分A、B檔分別給予300萬、100萬一次性獎勵。
(五)采購算力服務補助。支持開發或應用人工智能模型的企業降低算力使用成本。對年度購買智能算力服務總金額達到10萬元(含)以上的企業,按照企業年度實際購買智能算力服務費用不超過50%的比例給予補助,單家企業補助不超過50萬元。
三、申報條件
申報主體應為在本省內依法生產經營的單位,運營和財務狀況良好,無涉黑涉惡違法行為,未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或失信企業名單(以“信用中國”記錄為準)。
(一)人工智能優質行業垂直模型
1.申報主體擁有專業的人工智能項目研發團隊,具備承擔人工智能行業垂直模型研發應用推廣及優化升級的能力;
2.申報的行業垂直模型應具有明確的應用場景需求,穩定的數據集來源,模型設計科學合理,具有較高的準確性和可靠性,已實現應用,且應用效果明顯;
3.項目總投入原則上不低于1000萬元;
4.以聯合體方式申報的,牽頭單位為1家,聯合參與單位不超過4家。
(二)人工智能優質產品
1.產品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技術先進、性能可靠,達到行業先進水平;
2.產品已實現應用,且應用效果明顯,具有較高的實用價值和示范推廣價值。
(三)人工智能創新優質平臺1.申報主體擁有承擔人工智能公共服務所需的基礎設施條件和服務支撐能力等,擁有人工智能相關領域技術水平高、經驗豐富的技術團隊;
2.具備公共服務能力,有明確的服務清單和成功服務案例;
3.平臺建設實際投入原則上不少于500萬元;
4.以聯合體方式申報的,牽頭單位為1家,聯合參與單位不超過4家。
(四)人工智能優質企業
1.申報主體為開展人工智能技術研發或應用的企業,在人工智能相關細分領域擁有較強的行業影響力,擁有自主研發的關鍵核心技術或產品;
2.技術創新能力、研發實力強,主要產品技術水平優勢突出,擁有市級(含)以上研發機構或創新平臺;
3.上年度人工智能領域業務收入達到較大規模。
(五)采購算力服務補助
1.申報主體應為向算力服務商購買算力服務年度總金額達到10萬元(含)以上的企業;
2.所購算力用于模型開發、算法驗證、數據處理或人工智能應用等相關環節。
四、實施流程
(一)組織申報。省工信廳發布申報通知,明確申報的具體事項。申報主體按通知要求編制申報材料,向所屬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工信部門報送,并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二)組織推薦。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工信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初步審查,主要包括材料完整性、匹配性、企業社會信用等情況,將通過審查的推薦名單書面報送省工信廳。
(三)評審發布。省工信廳組織專家采取材料評審或展示答辯等方式進行評審,將入選項目名單在省工信廳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省工信廳發布名單。獲評單位按規定享受獎補政策。
五、監督管理
(一)項目實施單位應嚴格按照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管理使用項目資金,嚴禁以虛報、偽造等違法違規手段騙取財政資金,一經發現,按照《福建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處理,三年內不得申報省級人工智能產業發展項目。
(二)各級工信部門應加強對入選項目的監督管理。對通過弄虛作假或采取不正當手段騙取補助資金的項目,依法依規進行處理并移出入選名單。
(三)人工智能優質行業垂直模型項目實施期滿后,由推薦單位組織現場驗收核查。項目的績效目標經審定后作為實施驗收核查的依據。項目實施單位應及時編制驗收材料,報推薦單位審核。各推薦單位負責組織專家對項目進行現場驗收,形成驗收結果,并報省工信廳。實施期內因故無法完成的,經申請批準后,最長延期6個月。驗收不通過的,不再撥付剩余補助資金。
(四)對于實現重大技術突破、能快速促進人工智能發展的優質項目,由項目實施單位及時總結報送,省、市工信部門適時牽頭組織在相關行業推廣對接。
六、附則
(一)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二)廈門入選項目由廈門市按有關規定執行,所需資金由廈門市統籌安排。
(三)本方案由省工信廳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