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數據局等部門公開發布《關于培育數據流通服務機構 加快推進數據要素市場化價值化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為促進數據流通交易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政策保障。
一、做好數據工作要圍繞數據要素市場化價值化
《意見》站在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完善市場經濟基礎制度的高度,聚焦數據要素市場化價值化,明確要“釋放數據要素價值,加快繁榮數據市場生態”。《意見》的總體要求也突出市場化價值化政策要求,強調要“遵循數據要素特性,明確功能定位,增強服務能力,探索多元模式,引導規范發展,為加快建設開放共享安全的全國一體化數據市場提供有力支撐。”
推進數據要素市場化價值化,目標在全社會數據流通利用。市場化的關鍵在“流通”,價值化的關鍵在“利用”。當前,全社會的數據需求空前高漲。數據要素賦能經濟社會發展,賦能以大模型為代表的人工智能等新興產業,既意義重大,又需求急迫。從供給側看,要充分發揮數據流通服務機構即數據市場主體的作用,保證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優勢互補、共同發展,并進一步明晰功能定位,提升服務效能,打通數據“流通”堵點,釋放數據“利用”價值。
二、數據流通服務機構是推進數據要素市場化價值化的重要力量
(一)數據流通服務機構
《意見》為加快推進數據要素市場化價值化,充分激發各類經營主體活力,明確:“數據流通服務機構是鏈接數據供需雙方,促進數據流通交易,推進數據要素市場化價值化的重要主體,包括數據交易所(中心)、數據流通服務平臺企業、數據商等。”
首先,數據流通服務機構是經營主體。其次,數據流通服務機構定位在流通服務,即作為打通數據“流通”堵點的數據市場化關鍵角色;其角色功能在于鏈接數據供需雙方,促進數據流通交易,推進數據要素市場化價值化,即通過打通數據“流通”堵點,發揮釋放數據“利用”價值的關鍵作用,實現數據價值化。再有,數據流通服務機構主要包括三種類型,即數據交易所(中心)、數據流通服務平臺企業、數據商,鼓勵各類機構積極探索。
(二)數據交易所(中心)
《意見》引導數據交易所(中心)強化綜合服務功能。首先,結合當前市場實踐和數據要素價值釋放規律,明確數據交易所(中心)要強化“綜合服務功能”,發揮好“引領帶動作用”,突破了傳統上對數據交易所(中心)僅能從事簡單的交易撮合功能的認知。其次,強化綜合服務功能體現在,一是探索完善數據流通交易規則和標準,強化合規保障、供需匹配等基礎功能;二是增強價格發現、產品開發、生態培育等綜合服務功能;三是構建全鏈條數據流通交易服務體系,提升高質量數據集等各類數據產品和服務流通交易效率。再有,鼓勵公共數據產品和服務通過數據交易所(中心)開展交易。最后,對該類機構嚴格準入,統籌優化布局,嚴控數量,適時開展整合優化。
(三)數據流通服務平臺企業
《意見》推動數據流通服務平臺企業專業化發展。首先,肯定了該類企業在數據流通服務中發揮了不可忽視的重要作用。事實上,在數據交易所(中心)大力發展之前,互聯網平臺企業、云服務企業,甚至產業互聯網平臺企業就已經在數據流通中發揮作用。隨著數據要素市場化價值化的演進,該類企業更是發揮著不可或缺的作用。其次,推動專業化發展體現在圍繞產業鏈、供應鏈和平臺生態,促進數據流通利用和價值共創。再有,《意見》對該類企業的構成進一步廓清,包括但不限于產業互聯網平臺企業、數據基礎設施運營方、云服務平臺企業等。
(四)數據商
《意見》支持數據商加大數據產品和服務開發力度。首先,對于實踐中蓬勃發展的數據商給予充分認可,肯定其在促進數據流通和價值實現上的重要作用。其次,聚焦數據產品和服務開發。特別是要求深入行業、結合場景需求開發數據產品。再有,開放式鼓勵該類企業提供靈活多樣的服務,探索創新數據流通交易新模式。最后,支持符合條件的數據商參與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提升公共數據產品化服務化開發能力。
三、培育數據流通服務機構關鍵在提升其服務能力
數據市場化價值化可歸納為“數據—平臺—產品—服務—應用”五要素構成的閉環體系,這一過程可進一步凝練為十五字實踐方針:“搭平臺、謀場景、做產品、優服務、釋價值”——即在可信的數據平臺之上,面向具體場景開發數據產品,最終實現從數據到應用的價值閉環。從數據流通利用的價值實現來看,需要從供給側著力之處就是培育搭建平臺、開發產品、提供服務的重要主體,也就是要培育三類數據流通服務機構。
《意見》提出的數據流通服務機構,是一個重大創新,通過三類機構的密切合作、互動,形成數據流通利用的良好生態閉環,即形成了數據要素市場化價值化的閉環。特別是對于數據商靈活多樣服務和創新能力的肯定,將極大激發該類企業的市場活力,深入行業、場景實現數據價值的最終落地,即依托于數據交易所(中心)、數據流通服務平臺企業的服務能力,數據商開發生產數據產品,提供優質數據服務,結合應用場景實現數據要素市場化價值化。
實現數據要素的市場化價值化的閉環,需要加快提升三類機構的服務能力和水平?!兑庖姟访鞔_了支持三類機構能力提升的八大方向:包括探索多樣化流通交易模式,創新數據產品和服務形態,拓展適應人工智能發展的高質量數據集流通交易方式,加快提升數據流通交易服務效能,加強數據流通交易規則和標準建設,提升數據基礎設施協同保障水平,提升數據跨境服務能力,發揮第三方專業服務機構支撐作用,等等。
四、著力強化實施保障
《意見》在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創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市場環境的同時,也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維護市場秩序、彌補市場失靈,暢通數字經濟循環,既“放得活”又“管得好”,激發全社會內生動力和創新活力,實現資源配置效率最優化和效益最大化。
《意見》就強化實施保障明確了五方面的政策措施,包括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監督管理,加強自律管理,強化數據安全保障,加強經驗推廣。
這些措施充分體現了《意見》的總體要求。例如明確“不得對數據開發利用和流通交易設置不合理要求、審批條件或流程,限制數據跨行業、跨部門、跨區域流動。”這就給予三類機構充分的自主性,鼓勵其充分利用全國統一大市場,在數據要素市場化價值化上創新探索,涌現出更多更好的實踐成果,促進數據市場快速發展。(文 | 原海南省大數據管理局局長 董學耕)